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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拟同意学生张晴转学( 转入)的公示
03-20 09:39 朱鹏程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9号)和《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转学确认暂行办法(修订)》(校教〔2017〕8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同意张晴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张晴,女,河北凤阳县人,安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专业,2018年9月入学,高考分数495(理工)。因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不起所就读专业出国留学费用,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习。该生高考分数高于我校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

公示时间为3月20日至24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反映,电话:0550-6733299。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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