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决定开展第一阶段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排方式
第一阶段考试由各单位根据专业、课程情况自行安排,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协调。全校公共课程由开课学院在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限定的考试时间内进行,专业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跨单位课程由涉及教学单位协调解决。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定于11周-13周(11月12日-12月1日)举行,11月24-25日为全校公共课安排时间,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生、教师课程情况,尽量集中安排。
三、教室分配
各单位根据考试课程及应考人数情况,按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教室借用申请,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根据申请,结合全校教室资源进行协调分配,在考试安排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系统中教室分配方案执行。
四、监考教师安排
各单位在安排专业课程考试过程中原则上只能抽调本单位内教师作为监考教师;在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过程中须先从开课单位内抽调教师,监考人员数量不足时由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协调安排。
五、考务及巡考安排
各单位应按照考试日程安排考务及巡考人员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根据各单位的考试时间设置全校考务及巡考人员。
六、考试日程公布
各单位应于2018年11月15日前按照样表将本学期第一阶段考试安排反馈至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汇总后于2018年11月16日前公布至教务系统、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网站。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