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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1-05-10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教字〔2007〕57号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全面了解我校各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状况,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专业管理,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从2007年8月开始对现有全日制本科专业进行全面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专业评估应依据“三个符合”的标准,即专业建设规划、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社会需求以及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专业建设的实际工作状态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的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相符合。具体依据《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内容

本次专业评估对象是学校所有本科专业(附件1)。根据《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重点考察专业建设规划的执行,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学基本设施的建设,教学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三、评估日程安排

(一)学院自评阶段(8月21日—8月28日)

各学院确定专业评估负责人,分解落实自评任务。在正确理解《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及其内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并做好有关材料与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工作。

务必于8月29日之前将《专业自评报告》(附件2)(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交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针对各个项目准备的文字说明材料和支撑材料存放于所在学院备查。

(二)学校评估阶段(8月29日—8月31日)

1、专家审议各专业自评报告。

2、专家分组到相关学院综合考察,集中评议。具体步骤如下:

(1)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陈述;

(2)分组审阅支撑材料;

(3)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4)专家汇总研讨;

(5)反馈、交流意见。

(三)评估总结阶段(9月2日)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会同评估专家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形成专业评估结论,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公布评估结果,并进行专业评估总结。

四、评估结果及应用

(一)专业评估意见、各专业自评报告将作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支撑材料。

(二)专业评估结论作为专业基本建设和调整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实际,为了鼓励专业建设的积极性,拟在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3届)中遴选4-6个建设成效显著、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学校将追加一定的专业建设经费给予扶持。

五、组织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业评估的重要意义,切实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严格按照《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认真组织本次评估工作。

(二)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观测点都要写出“自评依据”。自评依据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论点及主要论点所依据的事实、资料、统计表等。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要注意搜集、整理原始支撑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在撰写《专业自评报告》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咨询。

(三)各学院要针对教学、科研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分析专业建设与改革(尤其是新办专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与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参评本科专业分组一览表

附件2: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本科专业自评报告基本格式

注:以上附件均可从本栏目下载。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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