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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同意学生郝诗宇和刘欢转学的公示
08-31 15:21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9号)和《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转学确认暂行办法(修订)》(校教〔2017〕85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拟同意郝诗宇和刘欢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

郝诗宇,环境工程专业,2016年9月入学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高考录取分数424。因不适应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所在地气候、环境和罹患过敏性皮炎,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山西大学仁爱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习,高考录取分数高于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

刘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7年9月入学池州学院,高考录取分数466。因时常生病需家人照顾,申请转入生源地学校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高考录取分数高于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9月4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反映,电话:0550-6733299。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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