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加入收藏
 

首页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教务管理|实践教学|教学研究|质量管理|信息查询

通知公告
最新动态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管理行…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下…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印发《体育俱…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开展2017、20…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召开专业评估…
· 关于拟同意学生侯孝宇转…
·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启用在线停调…
 
当前位置: 首页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人文学院关于组织参加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06-29 17:19   审核人: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语用司和中华诗词学会联合举办2018诗词创作征集活动,旨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探索和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配合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基础的《中华通韵》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各条战线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辉煌成就,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歌颂时代楷模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2018年7月31日

评审阶段:2018年8月

公示阶段:2018年9月

作品展示活动:2018年10月-12月

三、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和古风歌行体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

(二)创作要求:以课题组研究制定的《中华通韵(十六韵)》(草案)为押韵依据。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投稿仅限1首。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准确的联系方式。

(四)投稿一律采用网站投稿方式,咨询电话和邮箱不接受投稿。投稿网址:中华诵网站(www.zhonghuasong.cn)

四、其他事项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人文学院

2018年6月13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Copyright©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