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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关于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的通知
06-01 08:23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7﹞143号)文件精神和教学工作实际,为做好教材库建设准备工作,提高教材征选质量,决定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材评价范围

2014年以来出版的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非校级规划教材,采取自愿参与的方式。自愿参与的主编、参编教师在2018年6月8日前将教材报送教学单位汇总后,送交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科。

教材评价内容

分理工农医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从内容质量(包括思想水平、科学水平、教学水平、文图水平)、出版质量(包括设计水平、绘图水平、校对水平、印刷水平、装订水平)对教材进行评价。

校级规划教材认定

在教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的,直接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根据《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允许编入教材库目录。未参加教材评价的,不予认定为校级规划教材,不允许编入教材库目录,不得在学校使用。

特此通知。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8年5月31日

附件【教务37号附件-关于开展教材评价及校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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