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验系列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
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有关首页:
经学校授权、人事处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验(含在辅助实验岗位上的农业、工程等)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实验系列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办法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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