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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2015-10-26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审核人:

各教学院(部)、有关首页:

为进一步总结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建设情况,加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示范,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河北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关于印发< 河北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 河北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5年12月底尚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省级振兴计划项目、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精品课程等(详见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单独检查验收,不在此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2015年12月底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和国家级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 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2.各类项目在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时,要认真参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要按照展 示形式的规定撰写各类项目成果展示,没有成果展示的报告视为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单独进行检查,在“高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总结。

4.请各单位、各首页认真审核省级以上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并于11月10日前以首页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教研科。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①2015年省级以上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②2015年校级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③省校级以上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及封面和目录、已出版的论著封面和目录等附件材料)。

河北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将根据每个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书汇总形成学校总体进展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工作联系人:施咏清、钟德仁,电话:6719052

邮箱:ahkjxyjyk@126.com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省级振兴计划重大教研和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4:省级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5:省级以上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附件6:2010年以来的省校级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

附件7:2015年省校级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

张家口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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